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怎么计提?附计算案例

税费处理 发布于 2026-08-07 更新于 2026-10-29 391 次查阅 依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公告整理 · 政策有变请以官方为准
标准分录
借 税金及附加 2,4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60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0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是按收入算的,而是跟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走——缴了多少流转税,就按这个基数乘税率计提。这是它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容易算错的地方。

分录详解

计提时借记「税金及附加」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税额,不是当期的销项税额,也不是应纳税所得额。 【实操案例】某公司2026年6月实际缴纳增值税 20,000 元(位于市区,城建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 2,400,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0、应交教育费附加 600、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0;缴纳时借应交税费等 2,400,贷银行存款 2,400。 【常见变体分录】①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优惠):按减半后的金额计提入账;②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退还的增值税不计提城建税及附加,已计提的相应调整;③进口货物代征增值税的: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不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 【易错提醒】①按销项税额或收入计提是常见错账,正确基数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②收到留抵退税后仍按原税额计提附加,会导致多缴;③把附加税费记进「管理费用」而不是「税金及附加」,会让费用结构失真。

业务场景

业务变体一(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随增值税申报一并计提缴纳,基数就是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业务变体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按季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提,并可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业务变体三(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减半征收,按减半后金额计提。

别记混

税金及附加 vs 管理费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记「税金及附加」;行政办公类支出记管理费用。把税费记进管理费用会低估"税金及附加"、高估管理费用。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 vs 应纳税额:城建税及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数,包括预缴和补缴,不包括留抵退税退还的部分。按应纳税额或销项税额计算都会出错。

注意事项

  • 计提基数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不是销项税额或收入。
  • 城建税税率按所在地分档(市区、县城和镇、其他地区各不相同),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 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减半征收。
  • 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退还部分不计提附加税费。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计税依据与税率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与比例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常见问题

这个月没有交增值税,还要计提附加吗?

不需要。城建税及附加随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提,当期没有实际缴纳(如留抵、免税、零申报)的,就没有计税依据,不用计提。这也是为什么它总是跟着增值税申报表走。

城建税税率怎么确定?

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不同档次:市区、县城和镇、以及不在市区或县城和镇的,适用税率各不相同,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为准。跨地区经营的,按各经营地分别适用。

六税两费减半,怎么入账?

按减半后的实际应缴金额计提即可: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减半后金额)。不需要先按全额计提再把减免部分记营业外收入,按净额计提更符合实际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