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票据怎么做账?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承兑与到期怎么处理

采购与付款 发布于 2026-07-20 更新于 2026-10-30 14 次查阅 依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公告整理 · 政策有变请以官方为准
标准分录
借 原材料 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
贷 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1,130,000

业务场景

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它与应付账款的区别不在"欠多少钱",而在于多了一张有到期日的票据:到期日刚性、到期必须兑付、兑付不了还有明确的转出科目。

实务中最容易出错的是三件事:①缴存的保证金被记成了费用或预付账款;②把承兑手续费和贴现息当成一回事,进项抵扣做错方向;③票据到期无资金兑付时,银行承兑与商业承兑的转出科目搞混。这三件一旦错,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分类、"财务费用"金额、以及增值税进项抵扣都会连带着出问题。

先分清两种票据,后面的分录才不会走岔:

对比项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银行,银行承担到期兑付的信用购货方(付款人)自行承兑,靠企业信用
开票门槛需银行授信,一般按票面的一定比例缴存保证金无需缴存保证金,凭企业信用开出
开票成本银行收取承兑手续费,按票面一定比例计收多数无承兑手续费,个别有少量服务费
流通性接受度高,背书与贴现相对容易依赖开票企业信用,贴现难度与成本更高
逾期后果银行垫付后转为对银行的短期借款,可能影响授信与信用记录持票人直接追索,账面转入应付账款,可能引发诉讼
会计科目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典型场景有四类:①制造业采购原材料,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②商贸企业在供应链结算中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③工程企业以票据支付工程款、设备款;④集团内部以票据调剂资金、票据到期由集团统一兑付。四类业务的共同点是都必须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与合同、发票支撑,票据金额与采购规模要能对得上。

分录详解

【算例一: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采购】甲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不含税价款 1,000,0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130,000 元(1,000,000 × 13% = 130,000),价税合计 1,130,000 元。公司开出一张面值 1,130,000 元、期限 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按票面金额的 30% 收取保证金、按 0.05% 收取承兑手续费。

环节一:开出票据并取得货物。应付票据按票面金额入账,不按现值折算,手续费也不计入票据成本: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
  贷: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1,130,000

环节二:缴存保证金。保证金是受限的银行存款,不是费用、也不是预付账款,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核算: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39,000(1,130,000 × 30% = 339,000)
贷:银行存款 339,000。到期兑付时再从保证金账户划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仍属企业,收到时冲减财务费用。

环节三:支付承兑手续费。银行收取的承兑手续费属于金融服务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与贷款服务不是同一个税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取得普通发票的,价税合计全额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不计入票据的初始入账价值,这一点与发行债券的手续费处理思路不同,不要资本化。

支出项目税目归类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会计科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专票且不属于不得抵扣情形)财务费用——手续费
票据贴现息(企业作为持票方贴现)金融服务——贷款服务不得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费用财务费用——贴现息
向贷款方支付的与本笔贷款直接相关的顾问费、手续费贷款服务相关不得抵扣财务费用
与贷款无关的网银年费、转账汇款手续费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专票)财务费用——手续费

【算例二:手续费的价税分离】假定银行收取承兑手续费价税合计 530 元并开具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 500 元、税额 30 元(500 × 6% = 30,500 + 30 = 530):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贷:银行存款 530。若银行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则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530
贷:银行存款 530,不得抵扣进项。实务中各银行费率与开票方式不同,以实际收取金额和票面注明税额为准。

环节四:带息票据按期计提利息。不带息票据按面值核算即可;带息票据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提当期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增加票据的账面金额(或单独记"应付利息")。【算例三】承前例,票据年利率 3.6%,期限 6 个月,总利息 = 1,130,000 × 3.6% × 6 ÷ 12 = 20,340 元,每月计提 20,340 ÷ 6 = 3,390 元: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390
  贷:应付利息——票据利息 3,390

六个月累计计提 3,390 × 6 = 20,340 元,与总利息核对一致。若企业选择把利息直接计入票据账面价值,则贷记"应付票据",到期按本金加利息一并支付,两种方法都要在备查簿中说明,保持一贯性。

环节五:到期承付。【算例四】票据到期,本息合计 1,130,000 + 20,340 = 1,150,340 元。银行先从保证金账户扣划 339,000 元,再从结算账户扣划 811,340 元(1,150,340 - 339,000 = 811,340):

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1,130,000
  应付利息——票据利息 20,34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39,000
    银行存款 811,340

借贷合计均为 1,150,340 元,核对无误。同时,保证金在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假定按年利率 2% 计、6 个月 = 339,000 × 2% × 6 ÷ 12 = 3,390 元),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3,390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390。

环节六:到期无力支付。这是本篇的关键分水岭,两种票据的处理方向完全不同:

票据种类承兑人到期无资金兑付的后果转出分录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银行先行垫付,企业形成对银行的债务,通常转为短期借款并可能计罚息借:应付票据 1,130,000
  贷:短期借款 1,130,000
商业承兑汇票企业(付款人)持票人向出票企业追索,负债性质回到货款,转为应付账款借:应付票据 1,130,000
  贷:应付账款——XX 供应商 1,130,000

【算例五:无力支付】承前例,若到期日账户资金不足,属于银行承兑汇票: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1,130,000
贷:短期借款——XX 银行 1,130,000;若为商业承兑汇票: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1,130,000
贷:应付账款——XX 供应商 1,130,000。两种情况下已计提未付的利息仍在"应付利息"中挂账,一并转入相应科目或继续单独核算,不要漏掉。

【完整时间轴】把六个环节串起来看,一张票据从开出到销账的分录链条是:

时点业务借方贷方金额
开票日采购并开出汇票原材料 1,000,000、进项税额 130,000应付票据 1,130,0001,130,000
开票日缴存保证金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339,000银行存款 339,000339,000
开票日支付承兑手续费(专票)财务费用 500、进项税额 30银行存款 530530
每月末计提票据利息(共 6 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390应付利息 3,3903,390 × 6
到期日足额兑付应付票据 1,130,000、应付利息 20,340保证金 339,000、银行存款 811,3401,150,340
到期日无力兑付(银承/商承)应付票据 1,130,000短期借款/应付账款 1,130,0001,130,000

别记混

票据业务涉及的科目相近但性质不同,混用会让负债分类和现金流量表一起出错:

科目性质核算内容与应付票据的边界
应付票据负债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必须有票据载体,到期日固定
应付账款负债赊购形成的无票据债务商承到期无力支付时转入此处
短期借款负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银承到期由银行垫付时转入此处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资产受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是资产不是费用;现金流量表中通常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应收票据资产因销售收到的商业汇票方向相反;贴现的是应收票据,不是应付票据
其他应付款负债押金、代收代付等非采购性债务票据款不得长期挂在此科目逃避披露

承兑手续费 vs 贴现息。两者都由银行收取、都进"财务费用",但增值税待遇相反:承兑手续费属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贴现息属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银行通常开具普通发票,企业全额计入费用。抵扣做反了会直接触发增值税风险预警,建议在账务系统中把两个明细科目分开设置。

逾期不只是改个科目那么简单。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垫付后,银行通常从垫款日起按约定利率计收罚息,企业应把罚息计入财务费用并同步确认负债;同时垫款记录会进入企业征信与银行授信评估,影响后续开票额度。商业承兑汇票逾期则可能被持票人起诉,还可能被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公示。年终前一个月应把所有到期日在年报前的票据逐笔排一遍资金计划,避免出现"账面有钱但票据到期日撞车"的兑付风险。

报表列报与披露。应付票据属于流动负债,按票据种类在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项目列示;到期日在一年以内且没有意图或能力展期的,全部作为流动负债。同时在附注中披露:期末已承兑未到期的票据总额、保证金金额及受限原因、逾期未兑付的票据金额与原因。集团内部开票的,还要说明关联方票据的规模与定价依据。

"应付票据贴现"这个说法本身是错的。企业作为出票人、承兑人,票据到期前只需确保账户资金充足,不存在"贴现"一说;贴现是持票方把应收票据提前变现的融资行为。持票方贴现时,附追索权的不能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收到的款项记"短期借款";不附追索权的可以终止确认,差额记"财务费用——贴现息"。

保证金不是"预付账款"。保证金的所有权仍属企业,只是使用受限,属于货币资金;记成预付账款会虚增资产中的非现金项目,也会影响流动比率的口径。财务报表附注中还应披露保证金的金额与受限原因。

注意事项

  1. 应付票据按票面金额入账,手续费、保证金利息均不得计入票据初始入账价值
  2. 缴存的保证金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得记费用或预付账款
  3. 承兑手续费取得专用发票的可抵扣进项;贴现息属贷款服务,进项一律不得抵扣
  4. 带息票据按月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不带息票据按面值核算,不预提利息
  5.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转"短期借款",商业承兑汇票转"应付账款",两者不得互换
  6. 建立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票据号码、出票日、到期日、金额、保证金比例、承兑银行、兑付情况
  7. 票据金额应与采购合同、入库单、发票相匹配,避免出现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
  8. 保证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上按规定并入应税收入
  9. 期末核对"应付票据"余额与票据系统、银行授信台账一致,已兑付未销账的及时调整

应付票据处理自查清单

月末对账和年末审计前逐条打钩:

  1. □ 应付票据明细账与票据备查簿逐笔核对一致,票据号、到期日、金额、收款人齐全
  2. □ 已区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分别设置明细科目
  3. □ 缴存的保证金已在"其他货币资金"核算,未混入费用或预付账款
  4. □ 保证金比例、受限期限已在报表附注或备查簿中披露
  5. □ 承兑手续费已取得合规发票,取得专票的进项抵扣判断正确,未与贴现息混淆
  6. □ 贴现息(如发生)未做进项抵扣,已全额计入财务费用并留存银行开具的发票
  7. □ 带息票据已按月计提利息,累计计提金额与票面利率、期限复算一致
  8. □ 到期票据已及时兑付并销账,未出现长期挂账未核销的应付票据
  9. □ 到期无力支付的已按票据种类分别转入短期借款或应付账款,未记错科目
  10. □ 票据对应的采购合同、入库单、发票三单齐全,贸易背景真实可追溯
  11. □ 保证金利息已入账并冲减财务费用,已在企业所得税上作应税处理
  12. □ 应付票据余额与银行授信、票据系统数据勾稽一致,无账外票据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汇票出票、背书、承兑、付款及追索权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税率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826 号)第二十一条(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对应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不在此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9 号《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含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信用证、财务担保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负债的分类、计量与终止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应付票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范围)

各银行承兑费率、保证金比例、开票方式存在差异,票据业务的税务执行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答复为准。

常见问题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没钱付分别怎么处理?

方向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到期企业账户资金不足时,银行会先行垫付给持票人,企业由此形成对银行的债务,账务上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后续通常还要承担垫款罚息。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自身承兑,到期无力支付时银行不垫款,持票人直接向出票企业追索,负债性质回到货款,账务上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XX 供应商"。已计提未支付的票据利息要一并处理,不要只转本金。

承兑手续费的进项税额能抵扣吗?保证金要怎么入账?

承兑手续费属于金融服务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不属于贷款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取得普通发票的价税合计全额计入财务费用。要与之区分的是贴现息——它属于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银行通常开具普通发票。保证金则是受限的银行存款,缴存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贷记"银行存款",既不是费用也不是预付账款,到期兑付时从该账户划出,产生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应付票据可以贴现吗?带息票据要不要预提利息?

"应付票据贴现"这个说法不成立。贴现是持票方把应收票据提前变现的融资行为,企业作为出票、承兑方只需在到期前备足资金。带息票据需要按期计提利息: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当期应负担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记"应付利息"(或直接贷记"应付票据"增加账面金额),到期一并支付。不带息票据按面值核算,不需预提利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在备查簿中说明并保持各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