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的分录怎么写?含个人代扣部分处理

工资与社保 发布于 2026-10-18 更新于 2026-10-29 87 次查阅 依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公告整理 · 政策有变请以官方为准
标准分录
借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60,000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20,000
贷 银行存款 80,000

业务场景

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企业按规定比例计提并代扣个人部分,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典型场景:甲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6月工资总额200,000元,企业承担社保(养老16%、医疗8%、失业0.5%、工伤0.3%、生育0.8%)合计约60,000元,员工个人承担(养老8%、医疗2%、失业0.5%)合计约20,000元,当月缴纳社保总额80,000元。 变体场景一(含公积金合并缴纳):企业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与个人部分各12%。缴纳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24,000元、「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24,000元
贷记「银行存款」48,000元,与社保分录合并或分开均可。 变体场景二(社保减免政策期间):疫情期间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免部分无需计提,仅按实际缴纳金额做账。计提时按减免后金额借记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变体场景三(补缴以前年度社保):因基数调整补缴以前年度社保,应区分企业部分与个人部分。企业部分一般计入当期损益(金额重大则追溯调整),个人部分通过其他应收款向员工收回。 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设有上下限,各地比例略有差异,企业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分录详解

以甲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6月社保为例,完整流程分录如下: 【分录一·计提企业承担社保】月末按工资总额计提:借记「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36,000元、「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24,000元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60,000元。 【分录二·代扣个人承担社保】发放工资时代扣: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000元
贷记「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20,000元。 【分录三·缴纳社保】向社保机构缴纳: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60,000元
借记「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20,000元
贷记「银行存款」80,000元。 【变体分录·含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24,000元
借记「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24,000元
贷记「银行存款」48,000元。 【易错提醒】①企业承担的社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通过「其他应收款」代收代缴,两者方向不可混淆;②计提时按部门归集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③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各地不同,应以当地社保局公布标准为准;④补缴以前年度社保金额重大的应追溯调整,非重大的计入当期损益;⑤社保与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分别按实际缴纳和实际发放口径扣除。

别记混

缴纳 vs 计提:计提是确认费用和负债,缴纳是支付。缴纳时把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一并付出,但各自冲的是不同的往来源头。

应付职工薪酬 vs 其他应收款:企业承担部分走应付职工薪酬;个人承担部分在发放工资时已代扣,通常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过渡,不要混在一个科目里。

注意事项

  1. 企业承担的社保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核算,个人承担的通过「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
  2. 计提时按部门归集:管理部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计入销售费用,生产部门计入生产成本
  3. 社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设有上下限,各地缴费比例略有差异
  4. 社保减免期间按实际缴纳金额做账,减免部分不计提不计入负债

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常见问题

个人承担的社保为什么用其他应收款而不是应付职工薪酬?

个人承担的社保本质是企业代扣代缴的款项,属于员工个人负担、企业代为缴纳的往来款,因此在代扣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向员工应收),缴纳时冲减。企业承担部分才是企业的薪酬义务,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核算。也有企业将个人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两者均可,关键是一致使用。

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地设有上下限(通常为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新入职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每年7月左右根据上年度工资调整基数,企业应及时申报调整。

试用期员工需要缴纳社保吗?

需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必须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不缴纳或以试用期为由拒缴均属违法,将面临补缴、滞纳金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