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计提会计分录怎么做?外贸免退与生产企业免抵退

税费处理 发布于 2024-01-15 更新于 2026-11-03 6 次查阅 依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公告整理 · 政策有变请以官方为准
标准分录
借 应收出口退税款 1040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4000.00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把出口环节在国内已缴的增值税、消费税按规定退还或免征。实务里最绕的是: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算法不是一套,外贸是「免、退」、生产是「免、抵、退」;征税率和退税率不一致时还要算一笔「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成本;生产企业还要区分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哪一步算错,退税款就退不回来或者退多了被追。

业务场景

企业出口自产或购进的货物,按现行政策以报关离境、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收汇等为前提办理退(免)税。外贸企业出口,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按规定退还;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抵顶内销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退还。两类企业的账务处理分录完全不同,先分清自己是哪一类再动手。

分录详解

算例一 外贸企业(征退税率一致)

某外贸企业出口一批货物,出口销售额 1,000,000 元(FOB 价);购进该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 800,000 元、税额 104,000 元,增值税征税率 13%、出口退税率 13%。

项目金额(元)说明
出口销售额(FOB)1,000,000离岸价,确认出口收入
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800,000专票不含税价
购进进项税额104,000800,000 × 13%
出口退税率13%与征税率一致
应退税额104,000800,000 × 13%(按购进金额 × 退税率)
征退税率差013% − 13%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转入成本的差额

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 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000,000.00

结转出口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成本 800,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00

计算应收出口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104,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4,000.00

征退税率一致时无差额;若退税率低于征税率,差额部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算例二 生产企业(免抵退,征退税率一致)

某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销售额 2,000,000 元(FOB),内销销售额 1,000,000 元,当期进项税额 300,000 元,征税率 13%、退税率 13%。

项目金额(元)说明
出口销售额(FOB)2,000,000计算免抵退税额基数
内销销项税额130,0001,000,000 × 13%
当期进项税额300,000含出口与内销共担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13% − 13%) × 2,000,000
当期应纳税额-170,000130,000 − 300,000(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260,0002,000,000 × 13%
应退税额170,000取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之较小者
免抵税额90,000260,000 − 170,000

生产企业免抵退的分录(免抵退税额同时反映应退与免抵两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7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9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0,000.00

借方 170,000 + 90,000 = 贷方 260,000,配平。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变体 退税率低于征税率时

若上例退税率 10%、征税率 1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2,000,000 × (13% − 10%) = 60,000 元,该差额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额按退税率 10% 计算 = 200,000 元,再与留抵税额比较确定应退与免抵。征退税率差是生产企业最常见的调整点。

别记混

一、把外贸和生产的分录混用

外贸企业退的是购进环节进项税,挂在「应收出口退税款」;生产企业退的是免抵退税额的一部分,挂在「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同时还有「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两类科目结构不同,套错会借贷不平。

二、免抵退税额当成应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是上限,应退税额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二者较小者。直接把免抵退税额全额当退税款,会多计应收、少计免抵税额。

三、征退税率差漏转成本

错误写法:只做退税分录,不结转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正确做法:差额必须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否则成本少计、利润虚增。

四、出口销售额不按 FOB 价

免抵退税额以 FOB 价(离岸价)为计算基数。按 CIF 或其他条款成交的,应扣除运费、保险费等换算为 FOB,否则退税额算大。

五、逾期申报丧失退税权

未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收齐单证并申报的,不再享受退(免)税,已退的还可能被追缴。申报期限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为准。

注意事项

  • 外贸企业「免、退」与生产企「免、抵、退」是两套办法,先确定企业类型与退税方式再写分录。
  • 应退税额计算口径不同:外贸按「购进金额 × 退税率」;生产按「出口离岸价 × 退税率」得出免抵退税额后再与留抵比较。
  • 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差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必须转入主营业务成本,通过「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出口退税款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不计入企业应税收入(财税〔2008〕151 号),收到退税款直接冲减应收,不确认收入。
  • 申报退(免)税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按规定的申报期内收齐凭证办理,期限与所需单证以现行管理办法为准。
  • 涉及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见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年末所得税汇算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录。

自查清单

  1. □ 已分清企业类型:外贸走「免、退」、生产走「免、抵、退」,未混用科目。
  2. □ 外贸应退税额 = 购进不含税金额 × 退税率;生产先算免抵退税额再与留抵比较得应退税额。
  3. □ 征退税率不一致时,差额已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 生产企业免抵税额已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未漏记。
  5. □ 出口销售额已按 FOB 价确认,CIF 等条款已扣除运保费换算。
  6. □ 出口退税款记入「应收 /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收到时冲减应收、不确认收入。
  7. □ 申报退(免)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单证已收齐,避免逾期丧失退税权。
  8. □ 涉及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与退税计算勾稽一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1 号《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须同时符合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报关实际离境、按规定确认销售、按规定收汇等条件;列举视同出口货物的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规范退(免)税备案、申报、变更退(免)税办法及单证管理;自 2026-01-01 施行,原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财会〔2016〕22 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出口退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规范出口退(免)税的会计科目与账务处理。

财税〔2008〕151 号:出口退税款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不计入企业应税收入总额(第一条明确「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常见问题

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分录区别在哪?

外贸企业退的是购进环节已缴的进项税,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生产企业采用免抵退,免抵退税额一部分是应退税额(挂「其他应收款」)、一部分是免抵税额(用「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两者科目结构不同。

什么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出口货物征税率高于退税率时,差额就是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转入主营业务成本、通过「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计算口径为:出口离岸价 ×(征税率 − 退税率)。征退税率一致时该数为 0。

收到的出口退税款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出口退税款是对已缴增值税、消费税的退还,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不计入应税收入,收到时冲减「应收出口退税款」,不确认收入、不缴企业所得税。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成本后,会影响会计利润从而间接影响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