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会计分录
📋 标准会计分录
| 借方科目 | 借方说明 | 借方金额 | 贷方科目 | 贷方说明 | 贷方金额 |
|---|---|---|---|---|---|
|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 取得及追加对子公司投资按成本计量 | ¥1,000万 / 200万 | 银行存款 | 支付投资款 | ¥1,200万 |
| 应收股利 |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确认 | ¥300万 | 投资收益 | 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确认收益 | ¥300万 |
💼 业务场景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通常持股>50%的子公司)以及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控制的标志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享有可变回报并能影响回报金额。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直接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典型行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参股且无重大影响的财务性股权投资。
📖 分录详解
成本法的核心特征是「账面价值相对稳定」,仅在取得、追加、处置时调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变动不调整长投账面价值。现金股利处理是关键: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份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案例:甲公司2024年1月以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60%股权(形成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取得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0,000,000;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②当年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甲公司应享300万元:借:应收股利 3,000,000;贷:投资收益 3,000,000。 ③实际收到:借:银行存款 3,000,000;贷:应收股利 3,000,000。 ④后续追加投资20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2,00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税法】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免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 注意事项
- 成本法适用于对子公司投资和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无重大影响投资
- 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时直接确认投资收益,不调整投资账面价值
- 仅在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被投资单位亏损时成本法的长投账面价值不调减(仅计提减值)
- 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长投需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 政策依据
❓ 常见问题
看影响程度:能够实施控制(通常持股>50%)以及无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采用成本法;具有共同控制(合营)或重大影响(通常20%-50%)的,采用权益法。简单判断——对子公司用成本法,对合营/联营企业用权益法。
不需要。成本法账面价值保持相对稳定,被投资单位盈亏不调整长投账面价值。只有当投资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且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